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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华市区2011学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计划》的通知
金华市教育局
2011-11-01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金华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和《金华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意见》等精神,现将《金华市区2011学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于10月28日前将2011年高师(高等)院校毕业分配的和向社会招聘的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新教师名单送交金华教育学院干训处(金华教育学院新校区地址:环城北路639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9107227;邮编:321000;电子信箱:xjh1001@126.com)。
附件:1. 金华市区2011学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计划
2.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表(一)
3.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表(二)
4.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表(三)
5. 区(学校)2011年中小学新教师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师 培训 计划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府办。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3日印发
附件1:
金华市区2011学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切实加强中小学新教师的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的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和正确教育思想、较强教学能力的能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和要求
经过培训,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明确教师的行为规范,树立高尚师德;熟悉所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努力掌握教学常规和班主任工作的一般方法,成为一名热爱教师职业,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合格教师。
三、培训对象
2011年各院校毕业分配的和向社会招聘的在一年试用期以内的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和市直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新教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两部分。
1.理论学习(80学分):在金华教育学院集中学习10天,计80学分,学习内容:新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新教师教学技能,教师行为与学生心理,新时期师生关系,班主任教育艺术,班级教育政策法规,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管理,优秀教师成长经验,优秀班主任经验介绍等,并按要求完成学习反思作业。
培训时间:
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11日至13日,共3天,
第二阶段:11月19日至21日,共3天,
第三阶段:11月25日至28日,共4天。
中学、小学新教师培训同时进行。要求参训教师于11月11日早上8:00之前到金华教育学院师干训中心报到,按时参加培训。
2.教育教学实践(40学分):其中听课12学分、公开课14学分、班主任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24学分。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由任职学校督促完成。任职学校应给每位新教师的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加强对新教师试用期内教育教学实践指导,以便帮助每位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技能。
五、考核办法
新教师按教学要求参加集中学习,在修满课时的基础上,进行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实践部分的内容由任职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别填入考核表㈠〔二〕㈢(见附件2、3、4),其中公开课的教学,要求新教师选择四节公开课中的一个教案填入考核表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主要以班主任工作为主,也可以是其它学生工作。任职学校应督促新教师在2012年4月30日至5月15日期间将考核表㈠〔二〕㈢寄(送)到金华教育学院干训处。
新教师经试用期培训考核合格,累计达到120学分者,发给《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将通知到任职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费
金华市直学校及市区初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依据金华市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收费。学习期间培训费、资料费、车旅费回工作单位报销。
附件2: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表(一)
听 课 记 录 表
学校 听课人姓名_____ 任教课程____
日 期 | 听课节数 | 听 课 主 题 | 授课人签名 |
指导老师意见: | |||
任职学校考核意见: |
附件3: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表(二)
公 开 课 评 议
学校__________ 姓名 任教课程__________
公开课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节_________班
教学题目 | 课型 | ||||
教学目的 | |||||
教学重点难点 | |||||
教学用具 | |||||
教学内容 | |||||
听课评议 | |||||
听课评议 是否合格 | 评议负责人签名 | 学校考核意见 | |||
附件4: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表(三)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班主任、团、队等)总结
指导 教师 意见 | 签名 |
任职学校 考核意见 | (盖章) |
说明:若没有担任班主任工作,应以兼任其它学生工作代替。
附件5:
区(学校)2011学年中小学新教师名单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学校 | 专业 | 现工作单位 | 任教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