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高中学校:
为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高中段学校“学助伴我行”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体裁及参赛对象
1.征文内容
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感情真挚,具有代表性和教育性。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工作成效予以宣传,对受助学生个人的先进事迹、感人行为予以展示:一是受助学生在资助政策帮助下,端正学习态度和人生态度,自立自强,奋发有为的突出事例;二是受助学生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典型事迹等;三是受助学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回报社会的先进事迹等;四是表现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学生及其家长的感恩之情等。
2.征文体裁
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也可以是诗歌、散文,还可以是小小说、报告文学等,只要扣住“学助伴我行”这一相关的主题予以深刻挖掘、出彩展示即可。
征文题目自拟。可用“学助伴我行”作为征文的标题,但建议尽可能少用,以避免征文题目过多雷同。
3.参赛对象
所有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以及社会和学校奖学、助学政策的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也欢迎其他学生踊跃参赛。
二、征稿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高中段学校学生征文的征集与初评工作,每县(市、区)选送10-15篇,金华市直属高中学校每校选送3-8篇,并于
征文正文电子版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各
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表彰及考核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征文活动的组织开展,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及其取得的成效。征文活动要布置到每一所高中学校、每个班级,确保学生参与面,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市学助中心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参评作品进行市级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获奖征文将择优推荐在市内有关媒体上以及金华教育网上刊载。同时根据各地、各校推荐征文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本次征文活动将作为本年度重要的学助工作列入考核。
金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金 华 市 教 育 局 教 研 室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