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169/2014-00011
关于对局直属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会、基建账户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金华市教育局
2014-03-28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会、基建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目前,仍由学校单独核算。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各账户的财务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会、基建账户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1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工会、基建财务收支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1.请各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要按本通知要求在7月底前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表附后),于8月5日前把自查报告和自查表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计财处。
2.专项检查组成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各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制定自查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局直属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会、基建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