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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5-12-31 00:00:00 来源:​金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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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市直各单位(学校)党组织: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自觉遵守规定

        各单位(学校)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同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人员介绍生源、提供信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请吃,不得参与家长邀请的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二、 落实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各单位(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不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巩固“四风”整治成果。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发现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严以律己,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各单位(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自我督查。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学校)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对履责不到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金华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