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169/2015-00009
关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作业簿、听课笔记本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华市教育局
2015-07-10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院2015-2016学年作业簿、听课笔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SCZY2015007
二、谈判项目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价 | 备注 |
1 | 作业簿 | 111680本 | 16.11604万元 | 1、高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 |
2 | 听课笔记本 | 59240本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 发放时间: 2015 年7 月7 日至 2015 年 7 月13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 发放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28幢113室)。
3. 谈判文件编制费:2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工本费交入学院指定账户,凭交款凭证领取谈判文件。
4. 领取纸质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5 年 7 月14 日 9:30 时前递交至上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08室,逾期不予接收。
六、有关答疑:谈判响应方需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于2015 年 7 月13 日 16:30 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我学院。
七、谈判时间:2015 年 7 月14 日 9:30 时
八、谈判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08室。
九、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3000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5 年7 月14 日 9:30 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本地采用银行本票形式交纳,异地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0579—82166031 传真:0579-82166096
项目联系人:庞老师 0579-82166067
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0579—82166031
采购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2166216
十二、标书工本费、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银行账号:120801102921000709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