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的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开展2016年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自查自评工作。各县(市、区)应对照新的评估操作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并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自查自评表(包括电子文档)上报金华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处。
联系人:孔德招,电话:82469763,电子邮箱:1043065116@qq.com。
附件:《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自查自评表》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