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日期:2017-11-17 17:17:42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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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我市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组成了3个检查组共抽查了6个县(市、区)。现将开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等情况

1.底线要求达标情况

对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九个县(市、区)543所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底线要求。特别是在“多层校舍建筑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按1:3设置男女蹲位”等底线上确保包括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

2.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全市列入《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建设计划(2014-2018年)》共计有63所学校的73项规划,其中2014年规划9项、2015年28项、2016年13项、2017年12项、2018年11项。根据统计,2014年和2015年校园校舍建设项目31项,建成校舍建筑面积15673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8112平方米,围墙1000米,完成投资428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798万元);2016年校园校舍建设项目15项,建成校舍建筑面积142470平方米,完成投资363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88万元);2017规划22项,规划校园校舍建筑面积231589平方米,计划资金763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29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19项,校园校舍开工面积196934平方米,完成投资63842万元。

3.项目质量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过程督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市教育局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一是建立项目进展监测和季报、月报制度,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控,实时汇总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指导,6月中旬,由市教育局局领导带队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划片包干、分区负责的方法,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研究等方式,到各县(市、区)督查幼儿园扩容、薄弱学校改造和笼式足球场建设推进情况,全面了解建设现状、工程进度,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切实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三是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和市督考办,实地检查各地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梳理各地推进情况和经验做法,8月下旬,由金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门发文对各地幼儿园扩容工程推进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是严把工程质量。为民办实事项目关系民生并惠及广大师生的利益,各县(市、区)在抓紧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一是严格责任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特别注重发挥法人在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规定学校法人为各项目的质量保证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严格做到薄弱学校改造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工程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实行按工程进度拨款制度,保证工程进度。三是防控廉政风险,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一整套程序和要求,坚持公开透明,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项目建设和验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把公办幼儿园扩容、薄弱学校改造、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

4.义务教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2017年我市共计资助中小学学生17.6091万人次,资助金额达18690.31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享受免保育费0.0865万人次,资助金额129.54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五类生的住宿费减免0.1468万人次,减免金额24.9525万元;享受营养餐学生4.8057万人次,资助金额2402.85万元;困难住宿生生活补助人数0.2669万人次,资助金额160.967万元;普通高中享受免学费学生0.2408万人次,资助金额274.386万元;享受助学金1.1657万人次,资助金额1165.7万元;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学费学生9.4930万人次,免费金额13128.211万元;享受助学金学生1.4037万人次,资助金额1403.7万元。

二、主要做法

2015年,全市九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2016年,义乌市、金东区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达标评估;2017年,兰溪市、东阳市、浦江县将接受第四批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达标评估。我市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作整体推进

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发展教育的重中之重,作为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基本途径,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战略举措,系统谋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一是目标明确。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制定了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建设规划,绘制了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时间表、路线图,规划2020年九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达标评估。

二是经费保障。根据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大投入,添置教学设备。根据最新数据,金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总投入3.9亿元,比上年增加1.51亿元;生均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投入600.71元,比上年增长63%;装备计算机16.03万台,计算机总值达6.35亿元,网络及外部设备总值2.54亿元,多媒体教学设备总值3.2亿元;普通中小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和专用功能教室14524个,实验室及功能教室仪器器材设备总值5.23亿元,普通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全部达到配备标准;普通中小学累计藏书总额为3.14亿元。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544所标准化学校,达到《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2015年修订版)》达标要求。

三是强化考核。建立对县(市、区)政府教育目标考核制度,从2002年开始,我市就对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教育目标进行考核。2016年调整为对县(市、区)政府发展教育考核。考核将标准化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学前教育扩容工程等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由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并在《金华日报》上公布。

2.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稳扎稳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2年开始全面实施营养餐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成立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当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大事宜,负责落实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并开展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各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单位,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岗位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流程。各学校根据实施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细则)。

二是加强食堂建设与管理,护航营养改善计划。全市加强了对食堂物资出入库的管理,落实了留校备查制度,全面实施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各学校基本上建立和完善膳管会工作机制,并对食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都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由学校自办,不存在对外承包现象,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并都持有健康证。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根据《金华市中小学“阳光食堂、透明厨房”建设参考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中小学“阳光食堂、透明厨房”建设标准及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全市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公办中小学食堂有596个,目前已完成576个“阳光食堂、透明厨房”的建设,完成97%的创建比例。食堂都具有独立的原料存放与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各功能场所干净卫生。注重对“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市民和学校师生正确认识饮食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形成科学理性饮食消费意识。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市596个公办中小学食堂中达到A、B级 561个,C级35个。AB等级达94%;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率80%以上,校园商店规范化建设品牌超市进校园达到95%,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学校数636所,比率达到98%,加热保温饮水设施建成学校数605所,比率达100%。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资助资金规范使用。全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统一纳入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磐安县2016年开始全县各学校行政经费、食堂经费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支付,同时每学期末,各学校对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一次自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资助中心备案,县教育局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学校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婺城区严把个人申请关,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资助,防止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严把资助条件关,明确规定了申报贫困生的范围、对象、基本条件和贫困生家庭界定标准;严把审核签字关,上报受助贫困生一律实行学校校长签字、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严把建档关,要求学校严格按规定的分类进行整理归档;严把公示公告关,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不仅把资助政策在学校进行宣传公示,而且把享受资助的对象及标准在学校进行公示;严把资金管理关,区财政局、教育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级学校资助资金专户,明确各类资助帮扶资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严格履行学生(家长)、班主任、发放人、校长“四签字”手续,做到了阳光操作,公正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化、户籍改革、二孩政策,造成入学压力大、教育资源不足。

2.部分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学前财政经费占比、薄弱学校比例等指标偏低。

3.县域之间不平衡,个别县(市、区)离教育现代化要求有较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以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为契机,抓好薄弱环节的提升。根据城市化及人口、户籍政策调整,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幼儿园配套建设,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的原则,积极谋划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消除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2018年在全省率先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依托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18年全市计划投资7.34亿元,完成17个(其中续建5个)列入省薄改计划的项目。

2.以基础教育重点县为依托,补齐短板。全市根据省教育厅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遴选指标“生均公用经费”、“较大班额比例”、“薄弱学校比例”等六个指标全面分析,摸清底数,明确薄弱学校整改的内容、项目、措施及完成时间。尤其是列入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的婺城区和武义县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前期督导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县(市、区)基础教育提升计划的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分析存在问题、统筹教育规划布局、提升硬件软件、细化提升计划、落实责任体系。  

3.以政府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我市将继续强化对政府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推动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优先发展的职责,依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继续将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建设推进、教育装备提升作为政府领导的重要考核内容。

金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