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示范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日期:2018-11-09 15:42:24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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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示范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金华市第一职校 VS 龙游求实职业中专

根据浙江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扶持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交流的通知》精神,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与龙游县求实职业中专结对,实施帮扶。经两校商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师互派

结对双方各派2名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到对方挂职: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派管理干部颜爱姬、骨干教师张云峰;龙游县求实职业中专派管理干部姜公卿、骨干教师曾晓红。其挂职岗位由所挂学校确定。挂职时间,暂定为2018学年第一学期。

二、挂职职责和任务

(一)金华市一职校派出人员

1. 管理方面

(1)了解和参与学校管理,就学校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推动完善。

(2)就学校办学思路,软、硬件建设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并推动改进。

(3)促进校际交流,推进资源共享。

2. 教学方面

(1)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深入课堂,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

(2)参与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专业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开展各类教研活动。

(3)对教育教学中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推动整改。

3. 其他

(1) 提供一篇学校现状的调查报告。

(2) 提供一份挂职前后学校变化的表格。

(3) 每人撰写一份挂职总结(3000字以上)

(二)龙游县求实职业中专派出人员

1. 管理方面

(1)参与学校管理,学习示范校的办学思路、教育观念、管理制度、机制、办学经验等;

(2)为挂职学校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3)促进校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2. 教学方面

(1)承担一定量的教学任务,深入班级、学生,了解示范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研活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习示范校的先进经验。

(3)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提出合理建议,促进更上一层楼。

3. 其他

(1)撰写一份对示范校的调查报告,全面反映示范校的面貌。

(2)每人撰写一份挂职总结(3000字以上)

三、挂职管理

(一) 双方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 制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确定挂职职责,双方学校教育处、教务处负责挂职锻炼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对挂职锻炼工作进行抽查、 期满考核和总结。

(二)双方学校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协调解决挂职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挂职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三)挂职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双方学校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要加强双方的协调、合作与交流,明确专职联络人员,开展检查挂职情况,共同做好对挂职人员的服务与管理。

(四)双方学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五)挂职人员应按照挂职工作职责与任务,制订挂职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挂职锻炼开始两周内撰写《挂职工作方案》。 四、挂职考核

(一)挂职期满 1 个月内,挂职人员应围绕挂职期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职收获、问题与不足及未来规划与设想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不少于 3000 字的个人挂职总 结,并会同《中职示范校与重扶学校骨干管理干部、骨干教师交流挂职考核表》。一并报挂职学校和派出学校 (一式四份) 。

(二)挂职人员的挂职表现、业绩情况,以挂职学校考核为主,会同派出学校共同审核,形成考核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挂职人员应遵守挂职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工作,多出实践成果。挂职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分。

1.政治素质不高,师德师风不良、言行不端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要求,挂职学校要求退回的;

3.无故不接受挂职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工作表现较差,经挂职学校反映查证属实的;

4.工作纪律性较差,有事不请假,经常无故缺勤,被挂职学校通报或巡查发现 2 次无故缺勤的。

五、有关待遇

1. 把挂职锻炼工作纳入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对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优秀的予以优先考虑。

2. 挂职人员挂职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派出学校按照在职标准发放;挂职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用由派出学校负责,据实报销;跨地域出差次数、标准等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 [2017]29 号)文件执行。

3.挂职人员挂职期间所需工作、生活条件,由接收学校提供或协助解决。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龙游求实职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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