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补办指南
一、补办流程
1. 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EMS)把资料寄: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321017 联系电话:0579-82467096。
2. 资料审查及快递寄回:
所寄资料齐全且内容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与我局电子档案相符的,给予补办,我局通过邮政快递(EMS)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寄回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邮政快递(EMS)。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教育部规定版本,可百度)一式2份(原件)并贴好照片,申请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写上日期。
2.申请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名。
3. 申请人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
金华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