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将开展市直民办学校工作检查

日期:2018-03-06 10:34:22 来源:​金华市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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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等文件。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市直民办学校工作检查通知》。
《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于3月18日前认真自查,自查内容为组织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及财务管理、办学行为等五个方面,撰写自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填写好《金华市市直民办学校自查报告书》,市教育局将于3月20—31日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各项档案资料,以及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