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
开展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荐参加金华市级遴选的优秀学生、指导教师名单及演讲视频(或光盘),请在2017年10月9日前寄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丁斌收,(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邮编321017,电话:82057710);市教育局组成专家组评审,对获奖的作品给予表彰,获一等奖的推荐参加省级遴选。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