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文件
金市教法〔2018〕4号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
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属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5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 做好第三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小学、初中、高中为组别各推荐2-3名、市直属学校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金华市级遴选。学生的演讲视频及基本情况表等,请于2018年9月25前发至电子邮箱:905686911@qq.com,联系人: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丁斌,电话:82057710。
2. 做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教职工在微信“我要学宪法”小程序学宪法,法律顾问到学校讲宪法等活动,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优秀宪法教育课件和“我与宪法”微视频,“讲好宪法故事”作品征集活动。请将宪法学习宣传经验材料、活动图片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箱:407969386@qq.com。联系人:汤永根 联系电话:0579-82489013。
金华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抄: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第三届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浙教办函〔2018〕15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8〕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三、主要活动和要求
(一)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各地各校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特别是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宪法体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邀请宪法学专家集中录制100个宪法教育视频,积极参与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展示。
(二)征集优秀宪法教育课件。面向广大教师、高校学生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作品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10月12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010–88819614;新闻报送:010–88819615)。
(三)办好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各地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在各学校广泛开展的基础上,自行部署安排本地本校演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在完成本地本校的演讲活动基础上,请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小学、初中、高中为组别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遴选;各高校分别推荐本校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遴选。所有被推荐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视频,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0日下班前发至电子邮箱:598345451@qq.com。组委会对视频进行初选后确定参加省级遴选对象。省级遴选的办法另行通知。省级遴选比赛后,我省将按照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各1名学生,高校组4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年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活动将由教育部部长或副部长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今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将进行现场展演,并通过网络向全国直播。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尽快部署实施,让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公平公正地把最优秀的选手推荐上来,争取全国比赛的好成绩。省教育厅成立活动组委会,统筹全省活动的开展。组委会将在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分组评出奖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承办单位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将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杨衡;电话:0571–88008948,1385714780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