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金华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于2019年 9月18日在金华教育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9 月 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07969386@qq.com
联系人: 汤永根 联系电话: 82467096
金华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