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3-07 14:16:24 来源:​金华市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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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强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宣传普及,持续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度,进一步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成立金华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组委会。

  任:楼伟民

副主任:楼红华      赵海均  陈志恒  杨卫玲

叶志林  王忠信  方顺庆

  员:厉衔锋  汤有平      吕潮阳  金尚昶

姜鲜芬  徐春艳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创建办,吕潮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知识竞赛内容

知识竞赛活动以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金华

精神、金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文明礼仪、垃圾分类、文明出行基本知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及市人大颁布的相关法规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宣传《文明金华1000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普及读本》的内容。

三、活动安排

(一)学习普及阶段(3月底前完成)

各相关学校(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组织集中学习。315前,各相关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利用教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班队活动课,通过华数电视专栏、手机、书本、讲座、小视频等多种途径,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学习。二是参加微信测试。3月底前,各相关学校(单位)要自行组织本校(单位)所有教职工参加书面知识测试,在职党员干部同时还需参加文明知识微信测试,测试率要求达到100%,成绩要求80分以上。测试题目将通过文明金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参与有奖竞答。活动期间,各相关学校(单位)要组织所有教职工参与文明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有奖竞答。

(二)选拔竞赛阶段

1.学校(单位)组队(415前完成)。各相关学校(单位)采用书面测试或现场竞答等方式,选拔3名教师代表和3名学生代表分别组建教师代表队和学生代表队各一支,为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书面测试选拔做好准备。

2.书面测试选拔(420前完成)。各相关学校(单位)教师代表队和学生代表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书面测试,按代表队3人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产生教师代表队、大学生代表队、高中生代表队各三支参加现场竞赛。

3.现场竞赛(510前完成)。采取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等现场解答的形式进行,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具体规则另行通知。按得分从高到低选拔1支教师代表队、2支大学生代表队、1支高中生代表队参加全市电视大赛(总决赛)。

四、具体要求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竞赛活动,是向全体师生普及文明创建知识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学习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努力把学习竞赛活动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习普及文明知识、共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广泛宣传,人人参与。各相关学校(单位)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习竞赛活动,着力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落实责任,加强督考。各相关学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精心设计比赛流程,创新比赛方式,丰富比赛内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将对各相关学校(单位)组织学习竞赛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结果和竞赛成绩作为市直各学校(单位)年度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创建办联系人:王禾 ;联系电话:82469762

 

 

                        金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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