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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7号师生公寓楼一楼二楼翻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2020-10-10
主动公开

朗读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7号师生公寓楼一楼二楼翻新工程,项目业主为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具体以业主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预算约 494367.00 元,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具体以业主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坦溪西路150号(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2.4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整体工程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且注明工程招投标。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0年6月~2020年8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 日— 2020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青年路299号三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回。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5)企业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21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青年路299号三楼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电话:15957924129
招标单位: 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0579-82886757
7、公告媒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金华市教育局:http://jyj.jinhu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