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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2020-09-15
主动公开

朗读
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在金高校: 暑期天气炎热,是火灾、交通、溺水、传染病等事件的易发高发期。为了切实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教育。一要继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提醒,用身边的惨痛事例教育、警醒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湖、塘)游泳,尤其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子女的“一对一”安全提醒。二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提醒家长避免让孩子到自然灾害高发的国家和地区游玩,在台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响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防止发生步行涉水触电等事故。三要加强学生预防人身侵害和预防受骗上当教育,教育学生回家、返校要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四要强化家长等法定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监管责任,提醒家长加强假期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盗窃等案件发生。一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期结束前要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二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要做好登记备案并加强日常管理。三要加强灾害天气防范,灾害天气影响期间要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和地方政府的具体部署,按照学校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的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四要加强留校学生服务管理,对假期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配备辅导员或学校管理干部值班,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防疫安全指导,确保师生健康平安 各地各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44号)要求,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要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校园人员管理,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暑期无校内工程项目或其他工作任务的学校,可实行封闭式管理。二要认真做好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明确告知学生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暑期教学有关注意事项,学生公寓原则上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留校学生执行晨午晚检制度。三是强化暑期师生员工外出管理。暑假期间,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不扎堆热门景点。确需离开居住地,要跨省出行的,须向学校报备申请,填写《出行申报表》。四是及早谋划开学方案。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及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开学前,要全面掌握新入职教师和新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五要加强校园卫生工作。对因学生毕业清空的教室和宿舍,在新一届学生入学前要进行全面消杀,秋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工作。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升师生健康意识和校园卫生水平。 四、加强校园值班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各学校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遇灾害天气影响,要根据灾害响应等级,加强值班和护校力量。发生意外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51号)要求通过钉钉上报信息,不得虚报、迟报、漏报、瞒报,因不按规定报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教育局传真:82469796 。安全工作联系人:廖俊生,电话:82489013、13735714283(涉及学校和师生安全事宜);徐冬菲,电话:82481163 、15058523595(涉及卫生和食品安全事宜)。 附件:出行申报表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出行申报表 姓 名 教职工/学生 联系电话 出 行 地 计划出行时间 计划返回时间 出行原因 交通方式 本人承诺 本人(或学生监护人)郑重承诺: 出行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金华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保证以上申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无瞒报、谎报情况;若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名: 申请时间: 审核意见 审 核 人: 审核时间: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审核时间: 备注栏 备注:市直学校师生员工出省域,需填写以上报备表,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外出,出行报备表由学校自行保管。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