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金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以市教育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清理。 二、主要清理依据及结果 《金华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废止、宣布失效文件的决定”列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畴。 经清理,目前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5件,废止3件,失效6件。 三、实施时间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金华市教育局 解释人:徐春艳 联系电话:0579-8246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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