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169/2017-03308

  • 文件名称:

    中共金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17-12-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金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8-06 03:44:15 来源:金华市教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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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5月17日-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31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照单全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及直属各单位(学校)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徐志坚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楼红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教育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每项意见的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督促指导各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巡察反馈后,目前全部29项问题已完成9项,基本完成15项,未完成5项;建立完善制度12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立案6件,拟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辞退3人;提醒谈话6人。

    一、关于党委自身建设重视不够,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9月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完成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谈话计划待市委教育工委的设立及职责范围明确后立即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

    二是研究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中共金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金市教党〔2017〕5号),对党委会工作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记录、决策执行以及会议纪律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纳入局党委会议事范畴以及党委会记录必须全程客观如实反映决策过程。

    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明确实行局党委会议事项目预告申报制度对计划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动议和酝酿及时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拟确定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准备相关资料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确保有效办结。

    四是提升接受配合巡察工作意识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7次召开局党委会、3次处室负责人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各班子成员分头先后多次召开整改工作督办会,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学校)接受和配合巡察工作思想教育,基本上做到逢会必讲。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5月27日,召开市直属普通高中校长招生专题会议,明确今后每年普通高中招生前召开市区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普通高中新生登记注册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设置,严格按照考试院审核名单进行审核。

    二是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召开市区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市区教育部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市、区联动开展有偿补课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截至11月底,共组织20余人次开展专项检查8次共11个点,目前已辞退1人,另外2人待完成学期教学任务后予以辞退。下步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三、关于党委统筹协调地方教育事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教师招聘方法。邀请部分直属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对招聘教师相关建议进行座谈,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文件和规定,主动加强与市人力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根据学校的实际和需求,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形式和方法,采用提前招聘和集中公开招聘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学校教师招聘自主权。2017年12月,各用人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开展提前招聘,2018年上半年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

    二是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制定完善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将学前教育扩容纳入市政府2017年十方面民生实事,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园“四同步”政策。截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20所幼儿园新(改)建年度任务,至11月底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比例达92%,提前完成90%年度目标,研究制定《金华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理顺市区中职学校管理体制,组织开展市区中职学校调研,拟定市区中职教育资源具体整合初步方案。

    三是统筹推进“一校一品”工作。12月,召开市区普通高中“一校一品”专题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控制同类型特色班,根据各校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经市局审核后统一实施。

    四、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研究。强化政治学习,多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市委常委会关于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会议精神,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委抓党建工作职责。9月29日下午,召开党委会听取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专题汇报,对当前各校党建工作不平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研究。继续常态化实施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组织召开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专题研究“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形成了具体整改意见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华市教育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查漏补缺,建立完善机关支部活动台账。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截至9月底,全体班子成员均到各相关联系点进行授课。10月份,成立8个督查小组,对直属26个党组织的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尤其是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立行立改。

    三是规范党费收缴。提醒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全市各领域交纳党费相关会议精神,合理确定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对不足部分予以补缴,并向市委组织部作党费收缴问题整改情况专题报告。

    五、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全程进行记录。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暑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金市教机党〔2017〕20号)《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金市教党〔2017〕7号),结合暑期师德骨干培训,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

    二是加大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组织人员全面核查违规违纪问题及线索,认真组织开展对下属某单位人员违规领取补贴、下属某学校财务人员公款私存、违规发放津贴等问题核查,拟对其中5名领导干部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1人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认真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11月13日至17日,召开全市教育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条例规定,增强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11月30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市教育局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此外,开展局人事档案自查活动,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民主推荐、考察谈话、任前公示等台账,年底前完成领导干部档案资料查补,及时存档入库。

    二是严格编制管理。对巡察反馈的某下属单位超编问题采取“人员只出不进,逐步消化”思路,严格单位编制管理使用。明确专人负责在编人员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工作,根据各单位(学校)人员变动、岗位调整、职务(职称)变化,对在编人员实名制数据库进行更新。

    三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下发《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要求直属各单位(学校)配齐、配强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干部档案特别是“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进行查漏补缺。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岗位调整、职务(职称)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档案资料。目前人员已落实到位,对巡察中发现的“三龄两历”等信息不全的10名干部个人档案已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直属单位(学校)干部档案要求年底前完成自查整改。

    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学习市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要问题表现及相关认定处理依据》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配套文件主要政策和禁止性规定》,继续严格落实单位财务支出三级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和底线。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组织人员全面核查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及线索,对下属某中学违规发放津贴、违规享受合作学校发放福利等问题2名相关责任领导给予党纪处分,1名给予提醒谈话,对核实属多发的津补贴,及时予以退返。

    三是加强公车使用监管。对违规使用公车2家学校进行系统内部通报,并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责令各公车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严格执行非工作日使用公车报备制度。

    四是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监管。对下属某学校负责人多占办公用房问题,立即通知予以整改,目前该负责人违规多占办公用房已全部清退。8月份,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学校)办公用房自查活动。下一步,计划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对存在违规问题办公用房予以整改。

    五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继续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学走访检查和年终实地考核制度,全年深入基层一线学校走访调研、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60日。认真做好与磐安教育对口支援扶贫工作,签署与磐安县第三轮对口支援协议,计划筹措支援资金400万元。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与三江街道新园社区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护航十九大”党员志愿巡查活动、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等,每年计划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社区共建活动。

    八、关于重点人员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问题。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9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及教师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金市教机党〔2017〕24号),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事金融活动。

    二是科学调整领导岗位。全面组织开展局直属单位(学校)班子成员任职情况摸底,并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对下属单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局管干部进行适当调整。

    九、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将“金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金华市会计核算教育分中心”整合并更名为“金华市教育会计核算与学生资助中心”。7月21日任命原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杨星亮同志为“金华市教育会计核算与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单位内部人员管理。

    二是加强下属单位经费使用管理。责令市学生假日活动中心于2016年3月停止素质教育活动收费,并根据市财务制度办理完善相关手续。12月5日,局党委会审议了关于撤销金华市学生假日活动中心的方案,要求清算小组各成员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对中心撤销后相关人、财、物的处理,确保平稳过渡。

    三是加强采购环节监管。开展财务人员廉政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出台了《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制度》,并对教育系统的采购专家库进行更新,对市教育局部门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加强对验收环节的督查工作,明确在今后组织验收过程中,每个项目随机抽取2至3名专家参与验收并互相监督,较大或较复杂的设备同时需有专业人士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意见并取得财政部门认可,方可申请组织验收。

    四是推动金华市外国语学校规范化办学。厘清学校管理运行模式,明确学校的办学性质、组织管理体制、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等;完善机构设置,决定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中设置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校监事会,进一步理顺校理事会、校行政、校监事会的职权;建立更加规范的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招生。2018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采用多种渠道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程序等对外公开。规范学费收取。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逐步取消学期初的预收学费制度,严格按照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批复,制定明确的学费、代管费等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通过媒体或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前督促金外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聘请社会机构完成审计。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彻底的,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持续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2469752,82465199,邮政信箱: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教育局,邮编:321017(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