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169/2020-35660
关于金华市2020-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办公室
2020-09-15
主动公开
朗读
各投标单位:
关于金华市2020-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JYCG2020001FZC)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请知悉.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项投标方资格要求第3点更改为:供应商须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设立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此资格条件的对应内容一并予以调整)。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资信商务评分表第一项企业实力第2点进行更正:
原采购文件: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得分 |
1 | 企业实力 (6分) | 1.根据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评分:(1)注册资本金≥10000万,得2分;(2)10000万>注册资本金≥8000万,得1.5分;(3)8000万>注册资本金≥5000万,得1分。 2.根据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服务网点评分:有设金华市级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得1分;金华下辖县(市)至少设有一个县(市)级分支机构,得1分;最高2分(两个分支机构合署办公的算一个,分支机构须在2020年3月1日前设立)。 3.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提供2018年、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营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报表,按要求提供得2分,否则不得分。 | 0-6 |
变更为: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得分 |
1 | 企业实力 (6分) | 1.根据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评分:(1)注册资本金≥10000万,得2分;(2)10000万>注册资本金≥8000万,得1.5分;(3)8000万>注册资本金≥5000万,得1分。 2.根据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服务网点评分:有设或中标后两个月内承诺设立金华市级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或承诺书为准),得2分;有设或中标后两个月内承诺设立金华下辖县(市)级分支机构的得1分(以营业执照或承诺书为准)。 3.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提供2018年、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营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报表,按要求提供得2分,否则不得分。 | 0-6 |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资信商务评分第二项保险经纪业绩进行更正:
原采购文件:
2 | 保险经纪业绩 (7分) | 1.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浙江省内类似安全风险管理服务业绩,每一份得1分,共4分。(以签订的风险管理服务协议为准。) 2.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近三年(2017年至今)在金华市范围内的责任保险经纪业务收入累计总额,按排名顺序分值依次递减,满分3分。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及以后名次依次减0.5分,最低1分。(以签订的风险管理服务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0-7 |
变更为:
2 | 保险经纪业绩 (7分) | 1.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浙江省内类似安全风险管理服务业绩,每一份得1分,共4分。(以签订的风险管理服务协议为准。) 2.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机构近三年(2017年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有责任保险经纪业务收入的得3分(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0-7 |
更正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9月11日17:00前,开标时间更改为9月24日上午9:30分,开标地点不作变更。
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