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169/2020-3566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目录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9-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目录

    日期:2020-09-07 16:17:07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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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目录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备  注 

    1

    行政许可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

    行政许可

    民办学校审批(筹设、正式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3

    行政处罚

    学校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4

    行政处罚

    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5

    行政处罚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


    6

    行政处罚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7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8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9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擅自改变举办者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0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11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12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3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4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5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6

    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根据浙政发〔2020〕28号文件,需立案查处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7

    行政处罚

    对教师、企业的伪造、使用教师资格证行为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的拥有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注:其中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不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