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校园评定工作的通知》(金市教办技〔2021〕1号)精神,经建设单位成果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市级组织专家评定,对拟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欢迎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调查。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联系人: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张老师;联系电话:82057707;电子邮箱:jhkypx@163.com;通信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邮编:321017。
附件:2021年金华市智慧校园评定拟合格名单
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