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169/2018-48568

  • 主题分类:

    教育

  • 服务对象:

    儿童青少年

  • 体裁分类:

    意见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文件字号:

    金市教基〔2018〕24号

  • 成文日期:

    2018-12-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04-2018-0005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日期:2021-08-09 17:03:24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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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JGC04-2018-0005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

    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金市教20182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要求,现就我市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呈现方式,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社会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总分660分。语文和社会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体育平时成绩10分,测试成绩30分。音乐、美术、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等作为考核科目,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考试命题与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的学业水平考试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音乐、美术、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核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制订,县(市)教育局制定操作办法,学校组织实施。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及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完善科学实验测试。

    3.考试形式与组织。数学和社会采用开卷考试形式,语文、英语、科学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积极完善条件,适时将英语听力测试改成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测试。音乐、美术、科学实验、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测试、考核工作,在每年5月底之前完成。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中旬举行。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主要内容。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等内容。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可用。

    2.结果应用。将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与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各类招生的使用办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并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或前置条件。

    (三)建立多元录取机制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建立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

    1.名额分配招生。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从2018级初中学生开始,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招生名额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2.学校自主招生。实施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普通高中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学校可跨设区市、县(市、区)招收特长生。

    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可先组织外语水平测试,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将学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等以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择优录取。

    3.统一录取招生。改变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纳入招生平台管理,职业学校招生方式由县(市)自行决定,但必须在学业水平考试后开始招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阳光招生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二)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严格中职招生管理

    各县(市)教育局要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跨区域招生改革和中高职(本)一体化招生改革,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未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省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市举办分校和教学点。

    (三)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考试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四)规范招生秩序,加强违规处罚力度

    各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禁擅自提前招生。除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外,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格审核高中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高中学校及教学点(班),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应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违规违纪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发展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

    本意见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金华市教育局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