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169/2022-00210

  • 主题分类:

    教育

  • 服务对象:

    儿童青少年

  • 体裁分类:

    规范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

  • 文件字号:

    金市教基〔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4-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04-2022-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2-04-12 17:46:47 来源:基教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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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JGC04-2022-0001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金市教基[2022]1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办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厅基〔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考试性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初中升高中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2022年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中技的年龄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金华市户籍,具有金华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金华市教育局备案。

    四、考试安排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4、15日。

    6月14日 上午:语    文              9:00-11:00

    下午: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16:10-17:40

    6月15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3.体育科目考试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市教体卫艺〔2021〕2号)实施。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停止编写和使用<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7号),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命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命题开放性,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熟题和繁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5分);

    (2)数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5.阅卷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阅形式。

    6.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补考。

    7.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五、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金华市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金华市区范围内招生。

    为促进我市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公布金华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通知》(金市教办基〔2021〕13号),2022年对金华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包括特长生);中本一体化培养试点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等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可在全市范围招生。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可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普通中专、其他职业学校的中高职一体化专业和省级示范专业等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对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经申请后可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符合条件的民办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跨县市招生计划,该计划纳入当地招生计划并通过当地招生平台录取。

    2022年起,金华市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

    1.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录取的类别

    (1)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各县(市)教育局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条件。

    (2)定向录取。2022年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0%,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特长生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4)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纳入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为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金华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5)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纳入我市统一招生工作,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b.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子女;

    c.少数民族考生。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5)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1)~(4)中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鼓励考生和家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

    4.招生平台录取的方式

    2022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共三个批次进行。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补充录取。

    (1)提前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中本一体化、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

    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等类别考生需在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相应的术科测试、外语测试、面试、体检等)。

    (2)第一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省一级重点中学等优质普通高中,具体学校由各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3)第二批招生

    本批主要包含除第一批外所有其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专业)、普职融通班等。

    (4)补充录取招生

    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平台统一录取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该校招生剩余计划,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平台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补充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从本县(市、区)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招生机制。深入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建立高中段学校统一招录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会同卫健等有关部门做好中考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定防控方案,完善应急处置办法,明确人员、责任和工作清单。精准细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考试招生场所消毒、防疫物资与场地配备、考生与考务人员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等各环节工作。做好校园人、物、环境的共防,强化人员排摸和重点场所防控,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和校内疫情零发生、零感染。

    4.规范教学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双减”的有关规定,科学安排教学和复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防范预案,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类恶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5.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6.优化考试服务。各县(市、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招生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热情关爱残疾考生,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7.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按规定设置考点、试场,加强对监试老师、考务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施考期间,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段学校招生中发现的问题,教育纪检部门要及时查处。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精心实施、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9月底前将相关文件和工作总结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5月7日起施行,解释权属金华市教育局。

     

    附件:1.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

    3.2022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4.2022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网络子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

    5.2022年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6.2022年金华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选拔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选拔模式。

    三、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金华市户籍,具有金华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2年金华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22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在4月14日至16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届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或在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到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系统统一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

    2.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 实行考生肖像统一格式采集。

    4.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无证明城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命题和考试

    1. 文化科目命题

    命题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人选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命题质量由金华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把关,命题制卷场所、印卷质量、试卷保密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2.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

    6月14日 上午:    语     文         9:00-11:00

    下午:    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16:10-17:40

    6月15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符合免英语听力测试条件的考生,其英语科目成绩按《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3. 文化科目考试和评卷工作组织

    考试和评卷工作均由金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金华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其中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阅方式全市集中统一实施,评卷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分担,考试和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另发)。

    4.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行。

    5. 信息合成与发布

    各县(市)招考部门须在5月25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政策性加分结果、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毕业学校)报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六、录取

    (一)组织实施

    2022年金华市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上实施,实施范围包括金华市域内所有高中段学校和面向金华市招生的外地高中段学校。按照全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2022年招生网络平台实行全市统一总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县(市)招生的学校的招生工作在本县(市)子平台上完成。金华市教育局负责总平台和市区子平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子平台组织实施工作。

    (二)志愿填报

    考生的中考志愿实行全市统一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在“招生平台”及其相应子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于6月24日晚发布)。考生在中考出分前后均可填报,并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有效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三)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各县(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对象为符合定向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并在该初中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

    4.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先后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学校招生录取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6.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7.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不得重复录取。

    各县(市)应根据《指导意见》有关录取要求及上述基本原则制定具体录取政策。

    (四)关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录取要求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普通高中以外其它学校不得录取2E及多于2E的考生。

    (六)关于定向生、特长生和烈士子女考生录取

    各县(市)教育局应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定向生、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0%,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及时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和数量,所招特长生的总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被确定国家级、省级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特长生数量可适当增加),经金华市教育局批准的开展田径、男足、女足、篮球、网球、乒乓球等六个项目的有关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相应项目体育特长生,其它特长生均面向本地招生。

    报考特长生条件为(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2.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 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除符合以上三类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之外,被确认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省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招收足球特长生。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应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术科测试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17:00,网址同上),测试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其中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田径等部分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实行全市统一测试(具体项目详见相关统一测试实施办法,将公布在“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招生学校制定,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

    (七)关于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条件和范围按《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汇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统一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交招考部门办理加分手续。此项工作在5月25日前完成。

    (八)关于“中本一体化”的录取

    “中本一体化”学校(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列入金华市区子平台的提前批,并在提前批中优先录取。

    (九)关于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出国)、音乐美术等特色班、职业高中特殊专业、艺术体育学校的录取

    经金华市教育局批准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出国)、音乐美术等特色班、职业高中特殊专业(空乘等专业)、艺术体育特色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实行术科测试(面试)与中考相结合方式招生(不含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全市范围考生报考上述学校(类别、专业),均应在“招生平台”的金华市区子平台上进行术科测试(面试)报名(报名时间:5月15日至17日,网址同上)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3日至25日,网址同上),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学校制定,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七、工作要求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在今年召开党的二十大和新冠疫情仍有反复的特殊背景下,各地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全平稳推进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规定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组织工作机制和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属地卫生、疾控、公安等部门的联动,确保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要合力推进全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建设,各县(市)要在与全市统一平台录取工作相配套衔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和完善本地招生工作方案,确保顺利推进今年全市统一平台招生工作,圆满实现“普职同招、公民同招”。

    要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组织实施、招生方案发布、报考信息审核、招生信息公示、志愿填报安排、录取结果查询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全力保障高中段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指导意见》中“十个严禁”要求,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要大力加强宣传解读,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特别是政务新媒体,采取答问、图解、动画、直播、访谈等形式及时、主动、准确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解答考生咨询,主动回应考生关切,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

    要强化风险防范,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强风险分析和舆情监控预判,科学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县(市)应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2

    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2年金华市全面推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公民同招、普职同招”,全市所有招生报名、志愿填报、统一录取、信息查询等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为做好全市“招生平台”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形式

    2022年统一网络平台同步录取实施范围为金华市域内所有高中段学校(含各类别、专业)和面向金华市招生的外地高中段学校(含各类别、专业),按照各高中段招生学校性质和招生区域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是金华市域各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二是面向金华市招生的“中本一体化”学校;三是面向金华市招生的金华市域外高中段学校。

    按照全市统一和属地职权相结合原则,2022年招生网络平台实行全市统一总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和分县(市)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全市考生均可通过总平台后进入各相应子平台进行提前术科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查询等,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术科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查询等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面向县(市)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术科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查询等工作在本县(市)子平台上完成。

    二、实施原则

    1.进程同步。2022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系列工作均在“招生平台”同步实施,各县(市)要在全市统一安排的招生进程下实施本地招生相关工作,做到市县协同、步调一致。

    2.职责明确。各县(市)要落实好本地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在确保今年实现“普职同招、公民同招”目标前提下科学制定和完善本地招生政策方案,及时完成招生子平台建设工作,并顺利对接全市总平台,确保全市“招生平台”平稳顺利运行。

    3.公开透明。各县(市)要将本地招生政策、进程、计划、收费等招生信息编印成册并下发全体考生,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主动、准确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要精心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

    4.公平公正。全市所有考生的录取工作均在“招生平台”上进行,一经“招生平台”录取,其结果就不得取消或变更,未经“招生平台”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杜绝一切提前招生录取和学校自主录取。

    三、实施主要进程及要求

    (一)中考报名

    全市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16日,由“招生平台”系统管理端进行中考信息采集,报名及信息录入工作由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二)术科考试(面试等)报名

    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和艺术、体育学校等实行中考和术科考试(面试等)相结合录取方式(不含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考生需提前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并参加术科考试(面试等)。各县(市)要及时制定和发布相关类别(专业)招生简章。全市考生要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进行术科考试(面试等)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17:00。

    金华市区考生均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报名;金华市区以外考生若选报面向全市招生的类别(专业),也在金华市区子平台报名;金华市区以外考生若选报面向本县(市)招生的类别(专业),在本县(市)子平台报名。

    (三)志愿填报

    全市考生统一于6月23日至25日在“招生平台”上填报各批次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于6月24日晚发布)。各县(市)中考志愿为平行志愿,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在中考分数出分前后均可填报志愿,并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有效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

    全市平台招生原则上分设三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情况特殊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全市招生进程前提下,适当增缩录取批次。

    1.提前批

    金华市区子平台提前批主要包含“中本一体化”各专业、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金华艺术学校、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等。按照提前批中的录取顺序,以上学校(类别、专业)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中本一体化”专业,第二类包含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和金华艺术学校,第三类为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录取时按照大类顺序依次进行。其中选报第一类的考生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志愿,选报第二类的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专业)志愿(如考生报考美术特色班或统一测试的体育特长生,最多可填报同项目的2个学校志愿;如考生报考学前教育或幼儿保育专业,也最多可填2个学校或专业志愿,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不需要提前报考及面试),选报第三类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以上三类学校志愿。金华市区考生报考以上类别的均在本子平台上填报;金华市区以外考生若报考以上类别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其它类别不得报考),也在本子平台填报。

    县(市)子平台提前批主要包含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等,本县(市)考生可以在本县(市)子平台报考(其它考生不得填报),填报志愿的个数和方式由各县(市)确定。

    2.第一批

    本批一般为本地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具体学校由本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考生志愿均在属地子平台上填报。

    3.第二批

    本批一般包括本地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普通中专学校(专业),以及经全市统筹面向本地招生的非本地高中段学校。考生志愿均在属地子平台上填报。

    (四)录取

    为有效避免考生被重复录取现象发生,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全市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组织实施本地招生工作。全市中考录取工作统一在6月26日至29日完成,其中提前批6月26日至27日,第一批6月28日,第二批6月29日。统一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各县(市)可安排补录工作,具体补录安排由各县(市)制定并统一发布。

    提前批录取阶段中,各县(市)不得在“中本一体化”录取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各类别(专业)录取结束前开展本地子平台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县(市)要及时将本地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发布,供考生查询。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3

    2022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选拔模式。

    二、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并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金华市区户籍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

    (2)非金华市区户籍,具有金华市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2年金华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22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在4月14日至16日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届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或在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到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 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系统统一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

    2.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 实行考生肖像统一格式采集。

    4.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无证明城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试

    (一)文化科目考试

    1. 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4、15日:

    6月14日 上午: 语文            9:00-11:00

    下午: 数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16:10-17:40

    6月15日  上午:科学            9:00-11:00

    下午:英语            13:30-15:10

    符合免英语听力测试条件的考生,其英语科目成绩按《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2. 文化科目考试组织

    文化科目考试由金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金华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考点监考工作人员(包括流动监考、场外监考人员)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牵头、三个区统一交叉调配,组考工作要求详见《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另发)。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安全保密工作各项制度(包括试卷保管、运送、交接等各环节),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要严格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要求规范实施组考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二) 文化科目试卷评阅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评卷工作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评卷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评卷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分担,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三)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行。

    (四)信息上报、合成与发布

    各区教育局须在5月25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毕业学校)报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方式

    2022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均在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上完成,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类别、专业)术科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查询等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详见附件《2022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网络子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

    (二)关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金华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降15分),并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要求

    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和金华市外国语学校(高中)录取的考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普通高中以外其它学校不得录取2E及多于2E的考生。

    (四)关于定向生录取

    第一批录取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定向到各初中学校招生(定向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定向招生计划按本学年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数(初中学校平均班额超出50人的,超出部分不计入考生数),结合规范办学情况进行分配。定向招生对象为符合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并在该初中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各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在报名时要做好考生是否符合定向招生政策的审核工作,并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各初中学校定向计划可在统招分数线以下4分、12分或16内录取(其中金华市外国语学校、金华四中、金华五中、南苑中学为4分,其它城区初中为12分,农村初中为16分),若在此范围内没有考生的学校,金华一中在统招分数线以下30分范围并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1名,其它省一级重点中学在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范围并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1名。未完成的定向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具体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数另行公布。

    继续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山区倾斜政策,艾青中学面向源东初中定向指标在上述定向分配名额基础上再增加2名。

    (五)关于特长生录取

    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制度。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和数量,所招特长生的总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报考特长生条件为(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2.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 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其中第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除符合以上三类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之外,被确认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省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普通高中,还可以招收足球特长生。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应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术科测试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17:00,网址同上),测试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其中报考田径等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实行统一测试(具体项目详见相关统一测试实施办法,将公布在“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具体测试和录取办法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招生学校制定,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关于烈士子女考生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先由所在初中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将考生身份、志愿分别审核、确认后,于5月20日前报金华市教育局基教处复核。

    (七)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条件详见《指导意见》),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育局,经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汇总,统一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并加盖公章后,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金华市教育局基教处复核。

    (八)关于“中本一体化”的录取

    “中本一体化”学校(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列入提前批,并在提前批优先录取。

    (九)关于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出国)、音乐美术等特色班、职业高中特殊专业、艺术体育学校的录取

    金华一中中加班(出国)、艾青中学中美班(出国)、金华外国语学校中德班(出国)、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宾虹中学(美术)、云富高中(美术)、江南中学(美术)、曙光学校(音乐、美术)特色班、女子中学航空乘务班、君华学校编导班、金华艺术学校、金华体育运动学校和职业高中特殊专业(空乘等)实行术科测试(面试)与中考相结合方式招生(不含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考生报考以上学校(类别、专业),均应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术科测试(面试)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17:00,网址同上),其中美术特色班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术科考试,其它类别(专业)由相关学校实施术科测试或面试。

    六、工作要求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在今年召开党的二十大和新冠疫情仍有反复的特殊背景下,各区各校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全平稳推进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它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区、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坚决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实做好考试招生管理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

    各区教育局和各高中段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办法,认真做好中考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测试等防疫工作。要认真研判疫情情况,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精准细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考试招生场所消毒、防疫物资与场地配备、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梳理排摸风险点、薄弱点,制订风险防范和化解举措。各区教育局要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隐患做好全面排查和应急处置预案,有必要时,重点环节应进行应急演练。

    (三)强化组织管理

    统筹推进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在今年中考期间投入使用。严格落实中考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完善考试期间可能会发生的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监测、研判,落实应急保障措施,依法依规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建立环环相扣、到岗到人的责任体系,细化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考点设备的维护和升级,完善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全覆盖式考务培训,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加强考风考纪监督。

    (四)规范招生录取

    严格贯彻落实网络平台同步录取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和规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各级各类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指导意见》中“十个严禁”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中段学校招生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高中段各类学校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初中、高中学校不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高中学校不得自行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录取。

    (五)优化宣传服务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和招生宣传,以优质服务切实提升广大考生的认同度和获得感。提前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防疫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咨询活动,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舆情监控,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优化考试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热情关爱残疾考生,为残疾考生平等参加中考及有关测试提供合理便利。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4

    2022年金华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

    网络子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2022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同步录取实施办法》精神,2022年全市高中段学校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上实施,实行“招生平台”的总平台和子平台二级组织形式,其中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金华市区子平台上完成,为了做好金华市区子平台(以下简称“市区子平台”)的录取工作,现将具体办法明确如下。

    一、市区子平台实施范围

    2022年“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实施的高中段学校范围包括以下三类:一是金华市区的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和经金华市教育局统筹可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其它县市高中段学校;二是面向全市招生的“中本一体化”学校;三是面向全市招生的金华市域以外高中段学校。

    二、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市区子平台”录取分设三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三批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6月23日至25日,考生需登录“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进行自主填报。

    (一)提前批

    1.提前批的类别和志愿设置

    本批包含“中本一体化”专业、普通高中特长生(含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面向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和科技、艺术等其它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含音乐、美术等艺术特色班、女子中学航空乘务班、女子中学和金华一中联办的飞行预备实验班、君华学校编导班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专业(空乘、学前教育、幼儿保育等)、金华艺术学校、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等。

    按照提前批中的录取顺序,以上学校(类别、专业)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中本一体化”专业,第二类包含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和金华艺术学校,第三类为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录取时按照大类顺序依次进行,其中选报第一类的考生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志愿,选报第二类的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专业)志愿(若考生报考美术特色班或统一测试的体育特长生,最多可填报同项目的2个学校志愿;如考生报考学前教育或幼儿保育专业,也最多可填2个学校或专业志愿,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不需要提前报考及面试),选报第三类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以上三类学校志愿。

    2.提前批录取的有关要求

    列入提前批需测试(面试)后录取的有关高中段学校应事先制定本校提前批类别招生办法(其中美术特色班、统一测试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招生办法中要明确招生程序以及面试、测试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权重构成(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占综合分不低于30%)。提前批所有学校(类别、专业)的招生办法经金华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在“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上。

    若考生选报提前批需测试(面试)的学校(类别、专业),要在招生平台提前报名且取得录取资格(即通过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术科测试、外语测试、面试、体检等),否则填报的该志愿无效。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5月15日至17日登录“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学校于5月18日至20日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学校在规定时间组织相关面试、测试(需统一测试的体育特长生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于5月28日组织测试工作;其它类别均于6月18日至19日组织测试,其中特色班中的美术项目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另外类别和项目由各相关学校组织),面试、测试工作完成后,各校将面试结果、测试成绩上报平台。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在6月23日至25日登录“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填报志愿(志愿列在提前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要与学校(专业)的要求相匹配(含招生类别、项目、性别等),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在录取阶段,平台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综合分情况分类别、专业、特长项目等统一录取。

    (二)第一批

    本批包含金华一中、金华一中中加预科班、浙师大附中、浙师大附中中新班、汤溪高级中学、艾青中学、艾青中学中美预科班、金华市外国语学校等8个学校(类别)。

    考生可最多选填其中4个学校(类别)志愿。

    (三)第二批

    本批包含市区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经金华市教育局统筹可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的其它县市高中段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金华市域外普通中专学校等。

    考生可最多选填12个学校(专业)志愿,其中选填普通高中的志愿个数不得多于6个,选填其它学校的志愿个数不限。填报普通高中的志愿具体到学校及类别(金华六中、金华八中、宾虹中学和孝顺中学的小语种班与本校普通班分开独立填报),即一个学校(类别)为一个志愿单位;填报其他学校的志愿具体到专业,即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

    三、分数发布与划线

    中考评卷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通过本“招生平台”统一发布全市考生中考成绩。

    分数发布后,市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及分数情况划定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全市“中本一体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通过“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向社会公告。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

    2. 普通高中在达到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市区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 第一批学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4. 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数、英语分数、科学分数和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数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 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结合考生志愿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

    6. 第一批学校的定向和统招同时录取。

    7. 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

    8. 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未经批准,任何高中段学校不得在学业水平考试之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二)提前批录取

    “中本一体化”录取。“中本一体化”在提前批中优先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在全市报考的考生范围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和金华艺术学校等录取。以上相关学校(类别、专业)在“中本一体化”录取完成后进行平行录取,具体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办法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等组成的综合总分(也可直接按照学业水平成绩),择优录取。

    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录取。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在提前批其它学校(类别、专业)录取完成后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在全市报考的考生范围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第一批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录取,有定向生计划学校录取还需符合定向生招生政策,录取人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控制。

    (四)第二批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方式以学校(专业)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补录

    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平台统一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与未被各类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后,由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将补录名单上报“招生平台”进行录取。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5

    2022年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2年金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楼伟民

    副组长: 陈  群   龚俊俊   赵海均   陈志恒   寿才明

    厉衔锋   叶志林   王忠信   曹峤鹏

    成  员: 钱胜军   唐  川   方晓莲   郑  珊   徐春艳

    周红星   傅得臻   方春华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寿才明

    副主任: 曹峤鹏    钱胜军   唐  川   方晓莲  周红星         

    傅得臻    方春华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附件6

    2022年金华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1.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指导与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对所属学校获得“A”等级学生进行审核,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初中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建立测评工作小组,组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2.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3.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 “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2022年实验操作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测试方案,由学校自行组织);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适时进行艺术素养测试,并作为重点中学录取的条件。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人员核定。E等级要严格控制。

    4.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组织互评。

    (3)学校评定。依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金华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告知学生家长。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级的学生名单,送交当地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招生办。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