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芙蓉外国语学校

所在区域金华市婺城区
主管部门金华市教育局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734人,在校教职工58人
学校类别普通高中
联系方式0579-82284888

学校介绍

金华市芙蓉外国语学校是由浙江师范大学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共同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园地处金华芙蓉峰下追求蓉峰高端品质,注重内涵式发展,以“尚德、明理、开放包容”的教育情怀,践行“以生为本唤醒激活,适性发展”的教育理念。学校与浙师大附中建立教育教学管理共同体、教研学习共同体,共同为实现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赋能。连续三年荣获金华市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获金华市首批文明示范校等多项荣誉。

以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优校为办学思路,以课程特色、外语特色、艺体特色、国际交流作为学校大涵发展的支撑点,以特色谋发展,培养高品质、有活力的芙外人。

校园景观优雅,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丰厚,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拥有教学楼、科技大楼、餐饮中心、学生公寓、标准塑胶田径场、塑胶篮排球场、图书馆、大礼堂等一流现代化基础设施。近年来,学校着力建设一流的数字化育人环境,在高起点的探索与创新中,分别建设了系列新型育人空间:科学工场是跨学科“学”的空间;创客空间是创新性信息化空间;智慧教室是新型课堂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移动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传感实验教学和VR教学等一系列“教”的空间;学科教室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教育五观”的文化内核下,构建了学校的理念文化系统。崇尚以生为本的教育观,让芙外学子正气、灵气、大气;崇尚激活唤醒的教育观,让芙外学子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崇尚适性教育观,让芙外学子人人有个性、个个能发展。

学校现有在职教师48名,师资力量雄厚,教师专业水平高,其中高级教师13名,特级教师1名,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1人,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优秀教练员1人,金华市中小学“1155”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1人,拥有硕士学位的教师约占三分之一:1人获市教坛新秀,8人获市直教坛新秀,2人获得“一师一优课”部级优课,1人获省级“一师一优课”,3人荣获金华市优秀班主任,1人获金华市师德先进个人,20人次获优质课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向学而教,创建简深的思维课堂”是我校的教学主张。简约而深刻,指向的是学生的深度学习,目标是培养具有高阶展维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凸显外语教学优势,由专业教师、外教开展小班化外语教学,对英语基础薄弱的学生,学校组织开设E语课,聘请浙师大专家任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建立“一生一档一导师”制,努力满足每一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充分依托浙师大附中资源优势,实现特色课程特色育人。根据我师资力量充分优化选课组合,在普高班中设蓉峰班,实验班,培养面向“双一流”高校的创新人才。

学校发挥外语数学优势,实行高考和留学等多元升学路径。近五年,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高考文化课特控线人数均保持在10人以上,2022届为13人:为近三年本科率均超过70%,2022届达到73.15%:艺术体育类高考一段线比例均起过85%;每届均有多名学生通过雅思、托福成功申请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知名高校。2023届金嘉怡目前已经被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皮博迪音乐学院(世界排名24),美国辛辛那提音乐学院等高校录取,并累积奖学金近七十五万。2023届还有两位一级运动员,真正实现了“双减”政策下的学校五育并举。

学校与浙师大附中同步,积极倡导“温暖校园,活力芙外”,校园文化活动众多,有文化节、艺术节、体育节等,每项活动都有鲜明的主题,都有其明确的育人功能。 如:趣味运动会、诗歌朗诵大赛、成语大赛、丽泽合唱团、辩论赛、红歌大赛、“金话筒”主持人大赛、“光与影”迎新艺术作品展、校园十佳歌手、元旦文艺汇演、雷锋月活动、写春联迎新春活动、环保系列活动等,并利用“东莱稼园”劳动基地开展劳动教育,成立劳动服务站,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增强社会实践能力,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收费信息

1.收费项目:学杂费;收费标准:156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金发改价格【2021】7号,监督电话:0579-82282900

2.收费项目: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金价费管【2015】33号,监督电话:0579-82282900

资助信息

高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资助项目及标准

  1.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国家助学金

  2.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代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可以按规定收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都可以按政策享受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和国家助学金。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四、2022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应用“一窗受理”平台,各学段学生资助项目均实行线上申请。收到困难情况回执表后,学校会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申请入口: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摸底调查回执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经济困难情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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