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
所在区域 | 金华市婺城区 |
主管部门 | 金华市教育局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办学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朝真路399号 |
办学规模 | 现有教学班31个,在校学生351人,在校教职工87人 |
学校类别 | 特殊教育学校 |
联系方式 | 0579--89139503 |
学校介绍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朝真路399号,紧邻环北公园,成立于2016年1月,是金华市教育局直属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分设听障部、培智部,承担全市听障儿童少年和市区智障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职业教育。
学校校区于2015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7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建设规模48个班,总投资约9950万元。学校根据听障、智障儿童少年的特点,坚持“相对独立、资源共享”的原则,将整个校园分为培智区、听障区、共享区三个区块。其中培智区由两幢教学楼、两幢宿舍楼组成;听障区由三幢教学楼、一幢宿舍楼组成;共享区由食堂、风雨操场、资源中心、200米田径运动场组成。学校内部环境优美、设备先进,每个教室都配置了多媒体和一体机,同时学校还配有多感官刺激室、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室、感觉统合康复训练室、语言训练室、自闭症康复个训室、心理咨询室等6大类康复训练室;以及图书阅览、舞蹈教、唱游与律动、美工、劳动技能、家政、烹饪、陶艺、剪纸(刻纸)、中西面点教室、计算机、书法等各类专业教室
我校共有31个教学班,351名学生,其中培智部20个教学班(含1个卫星班),239名学生;听障部11个教学班(含1个卫星班),112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256名,职高95名。
学校现有在职教师87人,高级教师15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占半数以上,富有朝气和活力。多年来,学校始终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91%的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4%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特教园丁、浙江省教坛新秀、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浙江省教科研先进个人、金华市直名校长、金华市名师、金华市教坛新秀、金华市优秀班主任、金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金华市优秀社会工作者、市直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多名教师在全国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大赛、省市各级各类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全国省市各级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中荣获一、二、三等奖。
教育康复并重,体育艺术齐鸣。学校秉承“和谐共融、适性发展”、的办学理念,本着尚德重教、求真笃行的校风,博爱于心、务实于行的教风,自立自强、我能我行的学风,尊重特殊学生的个体差异,着眼于特殊学生的个别需求,致力于“让智障儿童最终实现个人适应、社会适应和职业适应”;使听障学生能在毕业后成为遵纪守法、具有一技之长、能适应社会的好公民。
培智部积极开展个别化教育教学,为每一个智障学生制定完善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生活适应为核心的个别化单元主题教学;重视医教结合,开展言语、动作、音乐治疗等康复训练;根据每个智障学生的智力、能力、兴趣,实行走班制教学,努力让每一个智障学生得到发展。
听障部针对低段听障学生做测评、分类,进行个别化听觉语言训练,尽最大可能帮助听障儿童修复听力和语言缺陷;注重听障学生潜能开发与特长培养,以学生为本,把学生的兴趣需求、专业程度进行分类,开设特长培训课;按照学生的特点制定发展方向,开设陶艺、剪纸课程,选择美术教学作为学校的特色教学,以扎实的美术基础教育为学生将来从事美术相关职业做铺垫。
学校始终树立“科研兴校”的意识,围绕特殊学生发展的方方面面,积极开展《培智学校学生实施走班制教学模式的探索》等课题研究,积极探索出符合特殊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多个课题在省市级获奖,累计获奖20余次。
我校是全国特奥先进集体,保持着良好的特奥传统,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特奥运动,在全国、省、市的比赛中佳绩频传,累计获得全国特奥8金12银1铜,我校听障学生在历届浙江省、金华市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奖50余次。
学校注重特殊学生的文化娱乐生活,定期组织文艺汇演、游园活动,各类学生活动丰富,艺术表演成绩突出,艺术教育硕果累累,学生文艺节目多次在全国、省、市获奖10余项;听障学生在国家级、省、市各类美术比赛中获奖20多余次,至今已有100多听障学生考上中专和大学。浙江省聋人协会主席、省残疾人先进个人潘成贵,浙江省劳动模范、木雕大师吕忠民是我们学校著名校友。
“有心有幸,有爱无碍”,近年来,学校以良好的形象、显著的进步,赢得了家长、社会的赞扬和信任,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特奥先进集体”、“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浙江省清廉建设示范校”“浙江省助残先进集体”、“浙江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荣誉。
收费信息
1.收费项目:伙食费;伙食费收费标准:义务段收费标准
单位:元/学期
年级段 | 走读生(中餐) | 住校生(早、晚餐) |
小学 | 0 | 1200 |
初中 | 0 | 1400 |
职高收费标准单位:元/学期
年级段 | 走读生(中餐) | 住校生(早、晚餐) |
职高 | 1000 | 2400 |
说明:小学、初中,享受义务教育免中餐政策,中餐费用由财政补助。 收费依据: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关于伙食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督电话:0579--89139501
资助信息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欢迎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把国家对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国家资助政策
1.资助项目:(1)营养餐补助(2)生活补助
2.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其他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营养餐资助标准:每周为受助学生免费提供5顿(法定休息日除外)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3.资助办理流程
申请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实行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就读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然后上交给教育部门审核,最后由财政部门确认后拨付补助资金。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
1.资助项目:(1)免学费(2)国家助学金
2.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免学费的对象: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
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
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
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的对象: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具体包括两类:(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2)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其他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办理流程
(1)涉农专业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涉农专业信息,统一办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先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以按照“自愿申请承诺”、“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认定,然后造册报所属教育部门审核,最后由财政复核审定。
联系电话:0579-89058637 联系人:徐老师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8月26日
招生信息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2016年1月,坐落于尖峰山脚下,占地7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建设规模48个班,总投资约9950万元。学校配备综合楼、教学楼、艺体馆、宿舍楼、餐厅、200米运动场、地下车库、艺术景观山,设有多感官刺激、感统训练、动作康复、语言治疗等康复教室以及面点、园艺、汽车美容、陶艺、剪纸(刻纸)、玉雕、木雕、茶艺、花艺、美发、茶花精油皂工坊、工艺美术、计算机、律动、书法、家政、烹饪等各类专业教室,是一所集园林艺术兼顾智障与听障感知特点,和谐辉映的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秉承“和谐共融 适性发展”的理念,教育与康复并重,体育与艺术齐鸣。个别化教育、职业教育、康复教育、融合教育形成特色,是金华市特殊教育窗口示范学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特奥先进集体”、“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浙江省助残先进集体”、“浙江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荣誉,同时还被确立为“金华市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金华市残疾人文化示范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婺州窑)传承教学基地”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2023年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面向社会招收新生,招生计划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培智部: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自主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金华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智力障碍儿童(持有残疾证)。金华市本级学生全部招收后,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2.听障部: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自主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金华市听力障碍儿童(持有残疾证)。金华市学生全部招收后,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
(二)职业高中阶段
1.培智部:持有初中毕业证书,要求思想品德端正,具备基本沟通交往能力、动手操作技能、指令听从能力,并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金华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智力障碍儿童(持有残疾证);金华市本级学生全部招收后,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2.听障部:持有初中毕业证书,要求思想品德端正,具备基本沟通交往能力、动手操作技能、指令听从能力,并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金华市的听力障碍儿童(持有残疾证);金华市学生全部招收后,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
二 、招生计划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培智部一年级2个班,每班8-10人。2.听障部一年级1个班,每班12人。
(二)职业高中阶段
1.培智部职高一年级1个班,每班16人。 2.听障部职高一年级1个班,每班20人。
三、报名及评估、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5月15日至5月25日
(二)审核材料及评估
1.时间:6月6日8:40——11:30;2.地点: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一楼阶梯教室;3.流程:审核报名材料→学生参加初步评估(职业高中的新生不参加此次评估)
(二)职业高中新生入学考试
部门 | 时间 | 形式 | 主要内容 |
听障部 | 6月7日 9:00——11:00 | 笔试(50%) | 语文、数学 |
技能测试(50%) | 工艺美术 | ||
培智部 | 6月7日 9:00——11:00 | 笔试(50%) | 语文、数学 |
技能测试(50%) | 生活技能 |
四、携带材料
1.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学生残疾证、父母身份证、疫苗接种本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3张.3.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入学体检报告,常规项目:血常规、心电图、脑电图、结核菌检测(或胸部x片)。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如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五、其他说明
1.学校在7月底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已录取的学生,未收到通知的学生则未被录取。2.开学后两周为试读观察期,如发现学生不能适应学校生活,有相关疾病不适合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则不予录取入学。3.转学生视班级学额空余情况招录,携带材料与新生相同,另需提供入学经历证明或学籍单。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0579—89139505(培智部);姜老师0579—89058636(听障部)。2.学校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朝真路399号(金华市第六中学北面);公交车路线:乘坐352路在翠竹庭院(金华市第六中学门口)下车。如图步行: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5月10日
(2)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录取标准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录取标准按照《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的要求,实行学校自主录取、教育局指导监督的工作机制,学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具体录取标准如下:
一、义务教育段录取标准
(一)培智部
1.新生必须持有智力或精神残疾的残疾证书。2.金华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优先录取,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3.开学后两周为试读观察期,观察期结束后,具备自主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学生最终录取。
(二)听障部
1.新生必须持有听力残疾的残疾证书。2.金华市的中重度听力障碍儿童优先录取,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3.开学后两周为试读观察期,观察期结束后,具备自主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学生最终录取。
二、职业高中段录取标准
1.考生必须持有听力、智力或精神残疾的残疾证书。2.金华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的智力障碍儿童和金华市的听力障碍儿童优先录取,若有学位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外地在金人员子女。3.开学后两周为试读观察期,观察期结束后,具备自主运动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考生最终录取。4.报名参加职高段的考生将参加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分部门(听障部、培智部)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最终根据排名进行择优录取。
咨询电话:0579-89139505
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7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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