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树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所在区域金华市婺城区
主管部门金华市教育局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庆业街89号
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18个,在校学生747人,在校教职工65人
学校类别职业高中
联系方式电话:0579--82205555

学校介绍

金华市树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称金华树人学校)是由金华市教育局于2020年批准设立的“以中高职衔接为先导,满足学生继续深造(大学);以高端技能培养为方向,推进毕业生‘以技养生、以技创业’;以保障毕业生高薪就业为目标,构建和谐家庭”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我校先后荣获“四星基层党组织”、”四星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佳绩。

学校坐落于浙江省中部经济中心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金华市,所辖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区均为省内经济非常发达的历史文化名城。市内大学云集,文人荟萃,是浙江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理工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著名诗人艾青、一代文宗宋濂、史学家吴晗、音乐家施光南均成长于此

学校现有教职工65人,我校拥有三个年级共11个专业,18个班,学生人数747人。我校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采取以老带新,师徒式培养模式,各专业优秀教师层出不穷。我校学校工作规划:一年打基础,见成效、三年有特色,争做市直民办学校、五年成规模,成为市直学校前列。学生来自全省各地,但以金华本地为主。我们以服务金华为理念,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人才为目的,得到政府、社会、家长的好评。

学校的办学目标:打造“三特”学校:学校有特色:基地在工厂,入学即就业;文化+专业技能+兴趣爱好,培养能工作、会生活的高素质现代人才,为学生未来幸福生活奠基。教师有特点:思想、文化知识的传播者;专业技能的传授者;兴趣爱好的引导者。学生有特长:有专业技能,有兴趣爱好。(参加技能竞赛、获取相关技能证书;运动类: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韵律操等,艺术类:合唱团、器乐、摄影等)使学生有积极态度、健全人格、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

学校始终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定单培养、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素质教育和就业教育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生活能力、生存能力、就业能力及职业转换能力为主线,促进每一位学生高素质成才、高颜值成才、高技能成才,亦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为加快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建立了“第二课堂教育中心”,设立了球类组、旗类组、语言声乐组、爱心慈善组、武术舞蹈体育组:建设各类功能室;心理咨询室、音乐、器乐、舞蹈、绘画室、图书室、阅览室等。我校每学年举行运动会,合唱比赛,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也举办在校学生的技能竞赛节:围绕各级各类竞赛及专业特点开展不同类型技能竞赛。进行最美“树人”人表彰:分月度,学年度评选、表彰最美“树人”人、五好学生、各类优秀分子。通过以上活动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和健康身心的养成。

学校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实行教师24小时跟踪服务制,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安宁、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

学校始终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定单培养、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素质教育和就业教育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生活能力、生存能力、就业能力及职业转换能力为主线,促进每一位学生高素质成才、高颜值成才、高技能成才,亦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

从学生终身教育和职业生涯多方位考量,2020-2023年,我校设置了“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 、 工程测量(定向委培)、 计算机应用、 幼儿保育、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口腔修复技术、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智慧康养(护理)”九个专业,我校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九个专业,即能满足学生继续深造,又能满足学生充分就业。

收费信息

1.收费项目:学杂费;收费标准:48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监督电话:0571-88008828

2.收费项目: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监督电话:0571-88008828

3.收费项目:专业学费;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监督电话:0571-88008828

资助信息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1.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中职学生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学费减免,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经济困难学生及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具体纳入受助对象的学生包括: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因病因灾等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困难学生。资助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在学校规定日期内提交《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都可以按政策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校评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并由教育部审核认定。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系统中的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或突发意外等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等或受灾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学校通过家访及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

四、申请方式

2022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应用“一窗受理”平台,各学段学生资助项目均实行线上申请。收到困难情况回执表后,学校会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申请入口: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回执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 庭 情 况(对应选项打钩)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