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169/2023-0332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3-11-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日期:2023-11-20 10:39:52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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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程序、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救济渠道、裁量标准等信息予以公示。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金华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6楼;

    举报电话:057982469752。

        三、行政执法人员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事项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2。

    五、行政执法程序

    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详见附件3

    、救济渠道

    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详见附件4

    、裁量标准

    严格遵照执行《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详见附件5。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docx

    附件2金华市教育局执法清单.xls

    附件3执法流程.pdf

    附件4  金华市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5 浙江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