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精准施策 优化均衡 全面打造优质教育营商环境》获评金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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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中共金华市委改革办通报了金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其中,市教育局《精准施策 优化均衡 全面打造优质教育营商环境》案例成功入选。
近年来,市教育局恪守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的理念,把保障“随迁子女”和“人才子女”入学、全面营造公平环境、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当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来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
全市本着让每位随迁子女不仅能够“有学上”,还要“上好学”的工作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一是加大教育项目落地。2023年,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19所,新增公办学位1.94万个。二是推进民办学校转公。2022年13所民办学校转公办,2023年29所民办学校转为公办,新增公办学位4.8万个。三是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研制出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四是提升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将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提升列入2023年金华市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实施“8+N”举措,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从2022年的70.7%提升到2023年的86.79%,成为全省提升幅度最大的地市。
二、统筹协调落实人才子女入学
人才是一个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我局按照市人才子女入学相关政策,按层级予以分类解决。2023年,解决保障市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共49人;各县(市、区)也根据地方实际,出台当地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共保障人才子女入学4270余人,解决了人才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更好地服务金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三、全面部署实现“阳光工程”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生态,让人人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市教育局通过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推动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一是持续推进“阳光招生”。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实行“公民同招”;2021年开始,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从源头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二是全面实施“阳光分班”。2023年秋季开始,全市637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全面实施以“教师均衡、学生随机、过程公开”为核心内容的“阳光分班”,惠及新生16.65万人,极大推进了教育公平,有力推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积极落实“阳光定向”。随迁子女只要在金华市初中学校在籍读满三年,即可参与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分配政策,为随迁子女进入优质普通高中,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提供全面保障。
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4+4”教育改革,加快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自2020年以来,我市普通高中高考上特殊一段线人数比例逐年提高,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另外,2022年以来,金华教育改革5项成果获得教育部典型案例推广,其中《浙江金华着力打造义务教育学校全域“阳光分班”的“金华样本”》在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信息专报》刊登,《浙江省金华市探索推进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在教育部办公厅《教育要情》刊登。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优化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贡献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