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同意金华市成功学校分类登记的批复
邵艳肖,金华市成功学校:
你们《关于金华市成功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进行分类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校法定代表人为邵艳肖。
二、要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加大办学投入,防范并降低财务风险;严格执行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希望你们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努力为金华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金华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