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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金华市教育局
2023-08-27
主动公开
朗读
《金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金华市“十四五”规划级中长期规划编制目录通知》(金政办〔2020〕30号),已正式施行。根据省厅、市政府通知要求,结合金华市实际,市教育局牵头制定金华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制定背景
我市城镇化不断提高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教育政策的进一步完善,随迁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障,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搬迁到城镇,学龄儿童也跟着进入城镇学习,使得城镇学校生源暴涨。市区学校学位供应与城市人口激增不协调,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体不足,致使市区存在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目前的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当下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带来的教育需求。构建优质、均衡、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设施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保障特色多元的高中段教育,高水平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现代化,成为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金委发〔2019〕17号)《金华市区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制定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主要涉及构建优质、均衡、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设施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现代化,成为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至203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位比例达 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比例 90%以上。《规划》实施确保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相适应,保障基础教育设施空间供给,为金华市区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解读机关:金华市教育局
解 读 人:王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