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4年10月份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进行,全市共有9506人参加考试。共设: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技师学院(北校区)、金华市技师学院(南校区)、浙江省第五监狱、金华监狱、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东阳市吴宁镇第三初级中学(汉宁校区)、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等8个考点。
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我省自考将继续实施考生二次安检,即:考生进入考点时,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第一次安检;考生进入考场时,通过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二次安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电子词典、词典笔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为保障考试顺利,建议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赴考。具体事项提醒如下:
1.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本次考试市区学校考点地址如下:
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南门):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56号;
金华市技师学院(北校区):金华市婺城区八达路228号;
金华市技师学院(南校区):金华市婺城区八达路189号。
3.请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点击“我的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菜单进入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页面,点击“打印”按钮进行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操作(请调整打印设备设置,使打印页面内容完整)。
4.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须接受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6.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7.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10.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12.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