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10月17日晚,市教育局举行第二期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会。本次学习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报告机制、预防应对措施等内容,邀请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中和金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董潇授课主讲。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唯作总结讲话。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徐春艳主持会议。
彭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用真实的案例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防范方法。他强调,作为教育工作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做好防控工作制度,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董潇以“凝聚合力 共护‘朝阳’”为主题深入解读了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机制等关键措施,阐释了未成年人检察厅及其职能,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和教育保护,她呼吁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她指出,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校园欺凌报告和处置机制,发生欺凌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干预和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金东区第五届人大代表、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娟香从学生心理健康的角度,通过丰富的案例,列举了学校霸凌风险防范措施,给出了学生意外事故追责中的具体应对方案。她认为,学校应提前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同时,学校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李唯对本次学习会进行了总结点评。李唯强调,一要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各校需强化校园安全主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应急预案、预防校园霸凌工作机制,同时,各校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形成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的内部管理机制,筑牢校园安全底线。二要抓教师队伍建设,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把好教职工的“入口关”。三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量大面广,各职能部门要从办学场地、信息公示、招生宣传、培训材料和内容、从业人员、教学行为、消防安全等方面全面监管,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治理的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和校园安全工作,将其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婺城、金东、开发三区教育局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