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醒

日期:2024-12-16 14:51:54 来源:​市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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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我省考将实施考生人脸识别和二次安检,即:考生进入考点时,通过人脸识别和智能安检门进行第一次安检;考生进入考场时,通过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二次安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电子词典、词典笔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建议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赴考。具体事项提醒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1211-2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建议考生在考前一天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报考点说明”,熟悉考点考场,并充分考虑到交通情况,留足时间赴考,切勿迟到。

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以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请考生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考点不提供停车位。因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需要接受安检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请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离开考1小时之前为妥),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考生到达考点后应尽快有序入场,不要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门安检、人工安检检查。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建议考生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物品的服装、不携带金属物品(如钥匙、充电宝、金属皮带扣等),对于保温杯、雨伞等可能引发金属探测报警的物品可考虑替换,以免延缓安检门检查速度,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四、严守考试纪律

切勿将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时,请按照规定要求集中存放手机,并通过智能安检门及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和人脸识别。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无论是否故意,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被视为作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切勿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抢答拖答,均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切勿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试过程中,考场均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录像可回放查看,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