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7169/2024-00629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2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华市教育局
2024-06-18
主动公开

朗读
解决类别:A
金市教办提〔2024〕35号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2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让教师精力回归课堂教学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核心任务是培养人,教师又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力军,是实现学校教育功能的核心力量。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保证学校主要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工作,教师主要围绕主责主业教书育人,学校有义务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完成相关部门任务需要的活动等内容进校园。近些年,市教育局不断深化中小学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前置式审批、清单式管理、全流程监督、集中式整治等切实减少非教学活动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干扰,减轻师生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让学校聚焦主责主业,让教师精力回归课堂教学,让学生静心学习进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进校审批。提级审批非教育教学“进校园”事务,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初对“进校园”事务进行初审,报党委教育工委核准后统一进行部署,确保“进校园”活动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主题活动、校园文化深度融合。今年计划各类“进校园”活动压减75%以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100%得到清理;“指尖上的APP” 数量压减75%以上;各类检查考评得到全面优化整合,频次得到大幅压减。
二、严格实行清单管理。每年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清单,对进校园活动实行清单式管理。每个学期从国家、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进校园活动清单中选择累计不超过5项活动予以组织开展(不含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的主题活动),除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事先无法计划的活动外,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确需新增的临时性事务,经同级党委、政府核准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实施。
三、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长效管用机制,每年开展一次非教育教学类“进校园”事项专项清理,取消超期、过时等不合时宜的事项,确需继续保留的须重新按程序申请。聚焦学校、教师、学生关键主体,针对跨界给学校布置非教育教学事务、挤占教师教学时间、频繁开展检查评比考核、向学生布置或转嫁任务等具体问题,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坚持纠治并举、协同联动,坚持“谁主办、谁主责”,按照“叫停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路径,扎实推进全市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四、保护教师从业权益。坚定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保障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引导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严禁任何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对侵害教师合法权益并构成犯罪的,支持或代表教师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建立教师法律援助机制,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坚决落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严把“进校园”关,支持教师聚焦主责主业。持续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严格规范抽调管理。选派学校中层干部及优秀在职教师到机关锻炼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后备干部的有力举措。对于顶岗锻炼动态排摸各地借调教师情况,严格规范专任教师的借调程序、人数、时间等内容,严禁未经审批的长期借用,保障借调期间的待遇水平。
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明确负责人,做好活动全程监管。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进校园活动需征得学校同意。对造成师生不良情绪和负面舆情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及时制止和撤销。经认定开展的进校园活动,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校、师生教学外负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与审批情况不符或存在商业行为的进校园活动,立即予以终止并向上级部门反映,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通报。
再次感谢您对金华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