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7169/2025-0004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省二级幼儿园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省二级幼儿园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2-19 16:23:13 来源:督导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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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

    省二级幼儿园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金华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金华市教育评估中心开展 2025年上半年省二级幼儿园评估(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组织幼儿园认真学习《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对照标准开展创建自评工作。

    二、申报省二级的幼儿园自202531日开始注册登录并填报相关材料,314日截止;县(市、区)教育局328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410日完成审核。金华市教育评估中心下发实地评估通知,4月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具体评估方案另行通知。

    三、根据等级幼儿园每5年复核的规定,2025年上半年将对20209月前新评定的省二级幼儿园(以发文认定时间为准)进行复核。幼儿园因工程在建而影响正常招生教学的或正在公民办转制过程中的,可以申请延期复核,延期原则上为一年,须所在县(市、区)教育审核后提交书面申请。

    四、复核幼儿园系统填报、各级教育局审核及提交截止时间与新申报时间一致。所有应参加复核的幼儿园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提交材料,不能如期提交材料的(申请延期除外)定位该批次复核不合格。2025年申报参评省一级幼儿园的可免于复核。金华市教育评估中心将根据复核幼儿园的自评情况抽取30%进行实地复核。

    五、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以及工作用表均在浙江省教育督导评估系统(网址:https://ddpg.zjedu.gov.cn/)中操作和下载。

    联系人孔德招电话82469763,电子邮箱3030245843@qq.com

     

     

    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214       

     

     

     

    抄送:金华教育学院